江西省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设施建设、邮政普遍服务、快递业务以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