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夹寄。

对于有特殊价值、特殊要求的邮件,用户应当特别声明,可以选择邮件保价等方式交寄,邮政企业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