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确需设置临时农贸市场的,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情况下依法设置。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