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参加体育锻炼。

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支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非教学时间向公众开放。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