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应当包括保值增值管理、使用计划报告、应急使用、财务预决算管理、审计监督和业主查询对账等制度。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