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第七十四条有效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完成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模式。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