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政府补助、单位自主、居民自愿的原则,逐步改造提升。

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住宅小区的改造提升。对产权单位自主开展的改造提升,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