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热线工作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派单:(一)对权责明确、管辖清晰的诉求事项,及时派单至承办单位;(二)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诉求事项,确定一个承办单位牵头,其他承办单位配合办理;(三)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诉求事项,召集相关部门协商,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