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管理、修缮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