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具备开放条件的革命遗址遗迹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展览展示的讲解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展览展示内容和讲解词应当征求自治县宣传、党史研究和红色教育等部门意见。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