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对非国有的革命遗址遗迹,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需要,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通过购买、产权置换、长期租赁等方式对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