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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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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保护名录函告自治县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7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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