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利用公共场所(地)、公共交通工具和公益广告设施等宣传、倡导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