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河道管护单位应当在人口密集区域的河道以及其他危险河道的适当位置设置救生圈等救生设施设备。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红十字会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推广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红十字会应当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