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安全和应急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