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合格的耕地等农用地后,减少建设用地形成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或者地票,可以作为农用地转用指标的来源。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