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对于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或者已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用地,确需进行建设的,应当编制详细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