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第八条有效露天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主要内容:(一)在边坡风险管控方面建设覆盖采、剥、排等作业区域的GNSS边坡位移监测系统和边坡雷达、智能地质保障系统等;(二)在火灾风险管控方面建设煤层自燃监测系统、智能火灾监测预警系统、智能防灭火系统等;(三)在车辆运输风险管控方面建设卡车智能调度系统、车辆运输安全预警预控系统等;(四)有关重大风险管控的其他智能化系统。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