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第四章 成果转化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支持培育高质量专利,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导航,为科学规划技术创新路径和研发攻关方向提供参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