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第十七条有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承担基础研究类财政科研项目,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产业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技术原理和前沿应用等方面研究。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参与。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