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