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省和内地九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急需港澳药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急需港澳药械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省、内地九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