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三章 代表联组和代表小组第八条有效代表联组活动每半年至少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