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负责代表联系工作;及时转交代表的来信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根据处理情况组织代表进行检查、视察;并与代表保持经常的联系。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