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五章 人大代表之家第二十一条有效代表之家(站)主要开展以下活动:(一)组织开展学习交流、调查研究,人大业务知识培训;(二)组织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三)征求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四)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五)组织代表参与诉前调解、信访代办等活动;(六)代表其他履职活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