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活动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代表专题调研应当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