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旅游景区、公园、医院、宾馆、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饭店、集贸市场、花卉市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其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并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