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发生重大、特大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客运经营者负主要责任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事故车辆运营的班线经营权和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对负有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发生重大、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驾驶人员因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的,三年内不得申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除因驾驶人员的责任外,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一年内不得申办。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