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