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第五十六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等应当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受伤人员;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救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