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等应当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受伤人员;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救治。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