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测绘成果应用宣传,普及测绘成果知识,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鼓励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

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学术团体应当开展测绘成果应用宣传、培训、推广活动,加强测绘人才培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