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三章 提供与利用第十八条有效申请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供的决定。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决定准予提供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保密要求以及相关著作权保护要求;决定不予提供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