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