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提倡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居民公约,鼓励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