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文化、商业、庆典等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活动场所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设置的设施,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