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土方、水泥、垃圾、泔水、粪便等散装或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覆盖、清洗、包扎等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泄漏、遗撒。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