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二条有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议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