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消杀、治理孳生地等活动。人员聚集以及易孳生病媒生物的单位和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配备预防控制设施,开展预防控制活动,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个人应当自觉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做好居住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