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学校指导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推进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建设。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培训和家庭教育指导。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