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规定所称法规,是指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制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包括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