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的共享自行车。城市管理部门发现故障、破损、废弃的共享自行车的,应当及时通知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回收;逾期未回收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决定终止运营服务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终止运营服务之日起二十日内回收车辆。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