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文明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提供便捷高效、文明礼貌服务。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