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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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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效

村民新建三层及以上住房的,应当聘用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建筑施工单位承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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