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由管理版成果和村民版成果(规划读本)构成。

管理版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

村民版成果(规划读本)应当以通俗易懂、便于实施为原则,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