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红色精神的传承和红色资源的利用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尊重历史史实,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