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第四章 旅游市场开发与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奖励、稳岗的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考试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设置文化旅游相关专业,开展旅游管理人员、导游、讲解员以及相关服务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