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县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包含立法项目、起草主体、送审时间等内容。

地方法规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