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主题相近、区域相邻的不可移动红色资源,实施集中连片整体规划和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不可移动红色资源周边道路、街区景观综合整治,使环境氛围与红色资源主题相协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