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富川古明城保护应当保障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遵循科学规划、综合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全民参与的原则,在保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的前提下,鼓励活化利用。

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