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古明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富川古明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每年农历正月初十为富川古明城保护宣传日。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